广西划拨近1200万元预防工伤
发布日期:2018-08-13                               打印本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联合印发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工伤预防费是指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费用,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等项目支出。《办法》在工伤预防费数额、支出、使用预算管理、工伤预防项目审核、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工伤预防费得到规范使用和管理。今年广西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划出近1200万元,用于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