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抓好工伤保险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8-07-31                               打印本页
  贵州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战主战场,脱贫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贵州省有计划有步骤有阶段地落实攻坚战略安排,向贫困发起总攻,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贵州省人社部门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制定出台《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社保扶贫工作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应保尽保、提高保障水平和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推进,具体明确工伤保险工作要以推进农民工参保、落实先行支付和提升待遇水平为重点,织密安全网,防止职工因工伤致贫返贫,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作

近年来,贵州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即成为工伤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主线。该省工伤保险部门在普遍推动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以人社部推行“同舟计划”为契机,借力发力,重点将人数多、风险高、极易出现因工伤致贫返贫的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2017年,贵州省人社厅将以建设项目参保的费率由原2‰降为1‰,并结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费率可在1‰的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最高至1.5‰,最低至0.5‰,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的同时又促进依法参保。此外,省人社厅还联合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于今年5月初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按项目参保的覆盖范围,完善了制度建设。

贵州省组成由人社厅牵头,住建、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赴全省10个市州及1847家建筑企业开展专项督查。省人社厅与省住建厅联合举办培训班,291家一级、二级建筑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共约900人参加了培训。

创新服务管理抓实政策宣传

今年初,年仅31岁的卢正忠到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德卓乡尖山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工地从事挖掘机驾驶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后,整个家庭处于悲痛和绝望之中。赫章县人社局在认真安抚死者家属的同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该案件实行“快认快结”。今年129日,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认定工伤,25日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211日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正在按程序申报办理,将为卢正忠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卢正忠的亲属能够如此迅速地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得益于贵州省人社部门创新工伤保险服务管理、优化办事流程。该省建立起工伤医疗救治、工伤伤残待遇支付和工亡待遇支付三个“快捷通道”,做到工伤职工就医即时结算,工伤伤残待遇从当事人申请核算起10日内支付,工亡待遇从当事人申请核算起48小时内支付,让参保工伤职工不再为垫支各种费用而犯愁。为解决实名制管理难问题,该省人社部门开发“生物人脸识别系统”,将工人上工信息实时上传人社部门,方便了企业,有效地保障了职工权益。

在创新服务管理的同时,重点领域宣传也及时跟进。2017年至今,贵州省开展多次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全省共有1.29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近30%为农民工,无一例因工伤致贫返贫。

赫章县尹远军是全家唯一的壮劳力。20174月,尹远军经朋友介绍到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白果卫生院工地上做杂工,不承想刚开始上班没几天,便出了工伤事故。尹远军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三楼坠落到一楼地面,造成多处骨折。家里失去了劳动力,这无疑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20176月,尹远军出院后来到赫章县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赫章县人社局受理后,于731日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同年8月,赫章县人社局组织公司和尹远军进行协商,由公司支付一次性赔偿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局按照程序报销了工伤医疗费后,并向其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当领到待遇后,尹远军含泪说:“危难之时还是工伤保险救了我们全家!有了这笔钱,我可以安心在家休养,我们家也不会因为这次意外受伤致贫返贫!”

强化共济能力夯实基金基础

贵州省由于产业结构布局问题,2009年煤炭和非煤矿山企业相对集中的三个地区出现了工伤保险基金缺口,而煤炭行业农民工最多,他们发生工伤后如不能及时得到待遇补偿,将直接造成因工伤致贫。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2014年起,贵州省实行以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的省级统筹,经过4年多的运行,政策标准、经办规程、信息系统、基金管理越来越统一,基金管理和使用效率明显提升。由于有了基金支撑的底气,全省平均费率下降了26.5%,工伤职工人均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分别为2728/月和1248/月,比2014年增加了26%,均衡了地区间负担,增强了基金保障能力。

20158月,关岭县花江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由河南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以1944万元的合同价承揽,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3.79万元。20151016日,职工王某在搭建铁架时坠落受伤,后诊断为腰椎骨折、下肢不全性截瘫。20151116日,人社部门认定王某所受的伤害为工伤。2016113日,王某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伤残。

按照政策规定,王某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至20177月,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工伤医疗费30余万元,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约14万元,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护理费5309/月,支付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还需支付22年,约计140万元),再加上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费用将不低于200万元。

用人单位只缴纳了不到4万元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为用人单位承担200余万元的费用。工伤保险不仅保障了职工的工伤权益,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