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2018-03-08                               打印本页

201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了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全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居民收入。

根据文件要求,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约束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

自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内蒙古已5次调整基础养老金,经过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惠及229.4万名待遇享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