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业局举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仪式
发布日期:2018-04-18                               打印本页

    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举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仪式暨座谈会。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相关业务部门为参保企业职工代表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海南省十余家企业代表参加。

    发放仪式上,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处对海南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进行解读,通报当前省本级技能提升补贴发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希望在座的企业负责人、新闻媒体和领取补贴的职工能广为宣传。

    来自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的何喜艳是海南第一个申请此补贴的职工,针对如何提高职工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她结合本公司的做法,提出完善配套政策、提高证书含金量、加大薪酬激励等建议。

 自海南启动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工作以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通过进企业园区宣讲、电话一对一宣传、媒体公告等形式,已组织三批企业职工申领补贴。参加省本级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8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3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800元。相关申请材料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官方网站下载。在各市县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在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