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创新政策和服务方式 推动城乡居保工作上台阶
发布日期:2017-07-21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安徽省铜陵市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主线,狠抓缴费水平提高和经办服务创新,努力实现城乡居保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截至6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76.3万人,其中当年缴费人数已达44.42万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108.16%,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07元/月,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在各级财政投入上做“加法”。待遇方面,持续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水平,由制度启动初期的60元/人·月,提高到目前的90元/人·月(不含枞阳县),增幅达50%。为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同时规定,参保人各年度缴费达到或超过600元,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的,基础养老金再增加4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由100元分别提高至1000元和500元;重度残疾人代缴标准由100元提高到200元。对参保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支付1000元丧葬补助金,比省规定的补助标准高出440元/人。2011年以来,该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城乡居保资金约1.9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二是在引导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上努力做“减法”。在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后,枞阳县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84号文件契机,在国家和省规定“进口”补贴的基础上,对缴费档次达到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分别增加50元、60元、70元、80元的缴费补贴,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选择较高档次缴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通过增加“进口”补贴,引导选择低缴费档次人数比降低。

三是在经办管理服务上多做“乘法”。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打造“一站式”、“一趟式”服务平台,得到省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市、县(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按照服务手段人性化、服务渠道信息化、服务水平专业化“三化”标准进行打造,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注重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扎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成为全省首个城乡居保档案市县同步达标验收的地市。2016年,该市投入140余万元,引入生物识别认证技术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并启用社保卡作为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载体,大力推进“四个不出村”建设,真正实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在基金安全管理上做“除法”。强化基金安全监管,制定严格规范的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规范相关账户设置和基金运行,经办工作实行“统一规程、统一系统、三级经办”,参保登记、保费征缴、账户管理、待遇核定、终止注销各个业务环节严格落实“经办、审核、审批”三级权限。加强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信息比对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