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社厅强化措施精准施策 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26                               打印本页

河南省人社厅会同相关单位在巩固去年全省脱贫110万人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开局良好,有序推进

    一、精准识别,摸清底数

今年以来,河南省人社厅会同民政、扶贫、残联、卫生、公安和财政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对全省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将贫困对象建档标识,全部录入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精准识别,精确管理经筛查,全省符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16-60周岁贫困对象人数为340.3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64.77万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5.02万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0.60万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扶贫攻坚提供了准确依据。

    二、完善政策,精准施策

重点完善针对贫困人员的参保和待遇发放政策。一是制定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在扶贫攻坚中目标要求、具体措施,明确提出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确保发放,不漏一人”二是制定由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政策。6月初,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扶贫办和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76号),明确提出,对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困难群众,经审核认定后,由县(市、区)政府资助其缴纳保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三是落实特殊群体扶持政策,由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烈士遗属、农村领过独生子女证和农村双女户等困难群众代缴全部或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并且不断保不停保。

    三、精心帮扶,确保发放

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待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提高待遇水平。3月份出台《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17〕18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将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78元增加到80元。二是大力推动、鼓励、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截目前,全省174个县市区(含开发区、产业基金区、新区),有96个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郑州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已提高到180元三是千方百计强化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措施。6月初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81号),要求各地站在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高度,扛起政治责任,主动作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别是要做好困难群众实名管理,保证养老金发放到位。针对省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中,现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税务部门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完全对接问题,要求各地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地税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数据的信息比对,通过前台操作等方式,限期完成今年新到龄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养老金发放等工作。特别是对今年年满60岁的参保困难群众,要与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逐一核对,确保不漏一人。

四、加强督导,压实责任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省人社厅专门成立了由厅领导带队的六个督导组,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三个月的多轮次督导。通过明察暗访,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向市、县、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已完成第一轮督导工作,正在对梳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真正使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细,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