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个转企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日期:2017-05-23                               打印本页
  日前,甘肃省张掖市为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在过渡期内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不变。5年后,由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新增部分,财政按照75%给予补助奖励。初创期小微企业可按0.2%-2%的比例,依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部分初创期小微企业一次性缴纳社保“五险”费用困难,但若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极易因发生工伤事故而导致创业失败。此项举措,旨在有效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初创期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