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革创新 织牢劳动者“安全网”
发布日期:2017-01-24                               打印本页

  “截至2016年底,全国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已达到96%。”日前,笔者从人社部工伤保险司获得了这一振奋人心的信息。

  曾几何时,建筑业从业者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针对建筑业员工,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难确定、人员流动大的特点,2014年12月,人社部、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创新了建筑业员工参保方式,提出了按建设项目参保的新思路,并明确了建设项目不参保,住建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强制措施,从而打破了建筑企业员工参保难的瓶颈。

  2016年里,全国人社系统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政策的落地,通过会议调度、发文部署、定期通报、联合督查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使建筑企业参保人数在总参保人数受经济形势影响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幅逆势上扬,成为了工伤保险扩面的主力军。在突出抓好按建设项目参保的同时,全国各地人社部门围绕项目参保新模式的需要,通过实施便捷参保、快认快结、完善服务等措施,在全社会树立了工伤保险“灵活方便、保障有力”的良好形象。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是2016年我国工伤保险工作取得稳步发展的重要经验。为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2月,人社部会同民政部和卫计委出台了《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工伤职工死亡后,当其遗属既符合领取工伤职工遗属待遇条件,又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时,该如何处理?随着劳动者身体健康水平的提高,现实中有一些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仍在继续工作,当其遭遇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如何保障其权益?针对各地在工伤保险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2016年3月,人社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就以上问题给出了明确解决办法和政策依据。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 使工伤保险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安全网”,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要推动广大劳动者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观念转变,就必须构建起工伤保险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自2016年4月中旬开始,我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各级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或建筑工地,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发送各类宣传资料、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扩大了工伤保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企业依法参保、职工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特别是推进建筑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在2016年集中宣传活动中,各地共发送公益短信1867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1465万余份,现场咨询308万余人次,广播电视报道7800余条,举办各类培训4000余次,累计培训人数40万人次。“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持续关注人数已达到117.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微信竞答者达296.2万人次。

  2017年里,全国各地工伤保险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参保率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启动交通、铁路、水利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要继续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要进一步强化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探索工伤预防费的管理使用办法;要围绕工伤保险工作的政策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实现政策突破,织牢织密劳动者的“安全网”。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 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尹蔚民部长就做好今年人社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全国工伤保险战线的同志要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社会管理新需求,进一步增强机遇和忧患意识,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沉着应对困难和挑战,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持续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