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抓好关键点 提高项目参保率
发布日期:2016-08-31                               打印本页

  自人社部、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人社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同舟计划”,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是继续大力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硬指标是全年新开工项目全部参保,软指标是大力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参保。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领导,找准抓好关键点,提高建筑项目的参保率,才能实现到2017年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预定目标。 

  找准抓好关键点,就是要深刻理解《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精神,正确认识其在建筑项目参保上的创新突破。人社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意见》,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现状而制定的,其关键点就是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项目,可以优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建筑项目参保,不但打破了长期以来困扰建筑企业人员流动大、缴费基数难确定的参保难瓶颈,而且也找到了一个实现建筑从业人员参保全覆盖的抓手。现在提起全国建筑业劳动者,很多人都会想到建筑业4500万从业人员这个数字。可这个数字是如何统计出来的?是4500万人,还是4500万人次?特别是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建筑业开工数量下滑,一些农民工已转入其他行业的情况下,建筑业人数还有多少?恐怕很难有人说清。但我们只要抓住建筑项目率这个抓手,做到其全参保,就能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全覆盖。

  找准抓好关键点,就是要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中“未参保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硬性要求。《意见》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如何使这一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就要求各地人社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将其纳入相关的管理办法,使其成为人社、 住建、安监等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遵守的准则。如安徽省人社部门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建设项目参保的强制性,积极协调促进,将建筑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不参加工伤保险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等内容,纳入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找准抓好关键点,还要做到能从源头抓起,能以主动服务的姿态参与到建筑施工项目的评审、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过程中。实现新开工项目的全参保,推进在建项目的参保,就必须要做到应参保底数清,已参保数字准。其实在这方面,一些地区已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山西太原市借助审计组进驻契机,通过专设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服务窗口,开发按项目参保缴费专门系统模块,将工伤保险参保服务窗口延伸至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并会同住建部门建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陪审会议制度等系列举措,实现了全市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100%参保。

  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更需要各级人社部门要找准抓好关键点,切实提高建筑项目的参保率。只有这样,才能尽早使建筑业劳动者都能拥有工伤保险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