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重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作用落实精准扶贫责任
发布日期:2016-07-11                               打印本页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作用,扎实做好社保扶贫工作

该省围绕城乡居政策制订了三项“兜底”措施:一是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贫困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二是进一步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调整机制,鼓励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续保和改善缴费结构。河南省作为中西部省份,今年虽然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全国和全省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158个县市区中有62个已经或计划不同程度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在19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在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实现高龄补贴全覆盖。三是在全省建立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最低保费9100万元,今年河南省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底以来,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贫困人口识别办法,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实现了精确化管理。目前,该生基本摸清了全省576万贫困人口分布和构成情况,其中涉及城乡居保需兜底的贫困对象共 403.2 万人,其中已参保391.1 万人60岁以上80.64 万人为社保兜底和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着力开展社会保障脱贫,切实兜好民生保障底线,还注重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社保兜底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签订责任书;二是建立了定点帮扶机制,社保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与贫困对象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关系;三是建立了定期通报讲评机制,县每月、市每季度、省每半年检查通报讲评一次社保兜底工作;四是建立贫困对象跟踪机制,做到每个贫困对象从认定、扶贫到脱贫,都有严格审核和监测,确保国家的城乡居保政策在社保兜底工作中作用明显,扎实有效,不断增强人们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