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2                               打印本页
 人社厅发〔2017〕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