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打印本页

人社厅函〔202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部分省市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布局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制定发布本地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或高技能人才目录,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同时也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工作奠定了基础。我部将依托短缺职业目录编制发布等工作,推动开展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定期发布工作机制

各地要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采集信息、委托专门机构开展专项调查、采集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招聘求职信息等方式,广泛收集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开展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工作,建立分级、分类(行业类别)、定期发布短缺职业目录和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分行业发布,进一步细化工种、技能等级等信息。要结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短缺职业目录和短缺高技能人才纳入本地区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公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加大对短缺人才特别是短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工作力度。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

我部将在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mohrss.gov.cn/)开设专栏(专版),统一发布各地区短缺职业目录和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引导劳动者求职就业及参加技能培训。请已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或高技能人才目录的地区,4月30日前将文件(PDF格式)和目录电子版发送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并提供简要说明(包括工作流程、信息采集方式、主要指标、数据口径、用途及更新周期等)。新发布及更新短缺职业目录和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的地区,请在本地区发布或更新后10个工作日内,按以上要求及时报送目录信息和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电子版。

相关工作情况及问题建议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张裕佳

电    话:(010)84661032  84661030(传真)

电子邮箱:jibao@mohrss.gov.cn

(二)职业能力建设司  李  莉

电    话:(010)8420744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