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1-17                               打印本页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海南开展政策制度集成创新和先行先试。

  人才引进方面,支持海南省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工作。支持海南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和认定机制。针对境外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指导和支持海南省编制发布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支持海南创新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支持和指导海南建立健全人才服务管理制度。与海南省共同举办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暨“一带一路”人才发展论坛。支持海南省举办中国科研院所领导者论坛。支持海南开展系列人才招聘活动。

  人才评价方面,支持海南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扩大国际职业资格认可试点。支持海南省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支持和指导海南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集聚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机构人才。指导海南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灵活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机制,组织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交流通道,支持制定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细化政策措施,在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开辟事业单位引才绿色通道。

  工资激励方面,支持海南探索完善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推进海南高校、科研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指导海南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海南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发布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职业能力建设方面,指导海南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提高补贴标准,整合培训资源。指导海南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海南省技师学院建设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建设国家级(旅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帮助指导海南省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