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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为决胜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王 程 打印本页
      一、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一点认识

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这个新时代,是我们党革除以往治党不严、腐败多发、重拾初心、继往开来的新时代,是我们国家从积贫积弱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的新时代,是中国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新时代,是中华民族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新的时代提出新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倍加关注的变化是,在新的时代,社会发展在坚持效率优先前提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在先后富裕关系上,更加注重共同富裕;在经济发展同时,更加注重成果共享;在从严治党同时,更加注重依法治国。这四个“更加”,是我们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大背景、大前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建立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存在很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执法能力建设尚有欠账,监察工作风险与日俱增。但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劳动监察要做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旗帜鲜明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几点想法

(一)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时难以想象我国还会存在大量劳动者被欠薪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这是我们对广大农民工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向党中央国务院递交的军令状。为此,我们制定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任务指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提请国务院出台《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力求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我们将沉下身子抓落实,抓“两金三制”的落地,抓监督检查的到位,确保如期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理念和监管模式,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执法效能。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推动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的目标。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探索构建横向执法协作网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扩展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上线率。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切实有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三)积极构建劳动用工诚信体系。两年来,部里相继出台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并同步确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这三项制度,与恶意欠薪入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一起,形成职能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的违法失信惩戒监督机制。目前劳动用工守法诚信建设已经或正在显现其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打好“三办法、一入罪”的组合拳,严格落实法律制度规定,织牢织密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违法失信惩戒网。

(四)全面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是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的需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要着重做好几项工作。一是结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劳动监察员纳入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构、编制、车辆、服装等实现正规化、标准化。三是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监察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为决胜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后几年,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瞄准目标不放松,锲而不舍,勤勉为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看得见的贡献。

总体思路,初步考虑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履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为目标,落实“两金三制”,实施“三办法一入罪”,完善制度体系,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公务员队伍,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