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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9          来源:机关党委

    

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各司: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当前,各单位正在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为了保证这一环节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 

  1、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广泛交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要求,以党章为镜、以群众期盼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史为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和思想交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 

  3、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计讨论专题。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研讨,回答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紧扣“四风”查找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着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部党组九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明确听取意见范围。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听取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的意见,也要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注意听取分管部门和处(室)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尤其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好的作风听取意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可采取适当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总体情况、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民主评议,还可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以及设立网上邮箱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要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 

  三、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明特色。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带着问题学习讨论,搞清楚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 

  2、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 

  3、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制定务实管用的学习教育计划,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采取支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自学研读、集中宣讲、专家辅导和播放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2、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工作简报、报刊、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和成果经验,正面引导舆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一些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3、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要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避免一窝蜂下基层征求意见;不要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来衡量工作成效。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使党员、干部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部督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督查和指导,确保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715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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