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专题首页回到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江苏进一步加强大要案查处工作

2019-07-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根治欠薪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治欠保支工作决策部署,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就做好大要案查处工作专门下发通知,并成立由各市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大要案督办指导工作组,组织大要案查处、疑难案件研讨以及赴现场指导督办等工作。通知指出,治欠保支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全力核实查处领导批示、上级交办、媒体关注等大要案,是落实根治欠薪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全省各地要从讲政治、惠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大要案查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大要案查处工作质效。

    通知要求,大要案办理以从快妥处为首要目标。要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核实案件线索,全面搜集案件证据材料,确保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案件处置应当快速妥当,被拖欠的工资必须直接发至劳动者本人。督办案件要建立工作台账、督办日志以及案卷备查。对核查中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要从严处理处罚。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要及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涉及到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地必须按照督办函规定期限要求书面报告查处情况,严格把好政治关、事实关、法律关和文字关,确保报告质量。

    通知提出,省厅将按人社部要求建立复核机制。各地大要案查处情况已纳入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内容,对在大要案查处中出现未及时核实妥处、未按时报告相关材料、报告有情况不实或重大纰漏等情况的,将依照相关考评要求予以扣分并适时通报批评。对大要案查处及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京ICP备09079694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230

网站标识码bm15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