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建立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联合保护机制
发布日期:2021-11-12                               打印本页

  近年来,随着国家放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女职工权益保护不断面临新情况,女职工生育待遇落实不到位、女职工“三期”内被辞退、调岗、降薪等现象时有发生。2021年9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人社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妇联主动合力履职,出台《关于建立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联合保护机制的通知》,在预防排查、联合普法、法律援助、专案专办、公益诉讼、关爱服务等六个方面建立联合保护机制,提高女职工在劳动保障维权领域的便捷性、体验感。

  打造巾帼团队10月11日,“温州市女职工劳动权益争议审理庭”在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揭牌成立。女职工维权庭由4名女性专职仲裁员和4名女性书记员组成。“女职工维权庭的仲裁员、书记员都是女性,这样和女职工交流起来更方便,易于消除女职工们维权时的紧张和顾虑。”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实现“三个快速”“劳动争议案件法律规定45天至60天结案。对女职工维权案件,我们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快送’的原则处理,尽量帮助她们快速维权。”仲裁院负责人表示。

  为了提高女职工维权便捷性,温州市仲裁院在立案窗口专门开辟“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减少立案审批时限,从宽立案审查,实现“快速立案”当场办立案前,仲裁员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立案后,仲裁员运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审理,根据要素表指引当事人有序庭审,缩短审理时间,实现“快速审理”不用等。针对涉及“三期”争议案件,温州市仲裁院承诺30日内审结,实现高效率“快速结案”。

  加强多方配合“你有律师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这里可以给你申请法律援助,现在可以马上办理。这样你回去安心养胎,后期让援助律师过来就可以了。”仲裁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孕期被开除的女职工小郭。小郭即刻办理了委托手续,并大赞“贴心又方便”。

  温州市人社局整合各部门资源,为女职工提供站式服务。市总工会在仲裁立案窗口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审核委托于仲裁委,符合援助条件的职工不用再跑工会,直接在仲裁接待窗口即可办理委托手续。在仲裁办案区,贴心设置了心理疏导室、母婴室,对有需求的女职工,由妇联联系专业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困难救助等关爱服务。涉及职场性骚扰、性别歧视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委、总工会、妇联的专兼职仲裁员组建合议庭审理,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推进“源头预防”“哺乳期的女职工有什么特殊照顾吗?”“女职工的产假有多长?”通过温州市仲裁院开发的“温小仲”智能AI,手指点点或者人机对话就能轻松获取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有关知识。此外,温州市仲裁院还将劳动仲裁典型案例、仲裁流程制作成视频、漫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在开展线上普法的同时,温州市仲裁院同样注重线下源头预防。近年,仲裁院开展“巾帼大讲坛”,由女性仲裁员为女职工量身定制课程清单,深入厂区、车间开设“女职工讲堂”,通过典型案例对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分析、解答,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将每年三月份的第一周列为“妇女维权周”,通过设点咨询、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就女职工权益保护热点问题进行专项介绍,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落实女职工保护规定,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