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多措并举优化调解仲裁服务
发布日期:2021-07-30                               打印本页
  近年来,重庆市荣昌区人社局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建立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大力推行流动仲裁庭办案模式,优化调解仲裁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实行一站式法援,服务高效便捷

  20194月,荣昌区人社局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将地点设在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向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1500余人次,服务800人次,援助案件293件。对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方面存在困难的群众,工作人员引导其到法律援助窗口接受法律援助。

  二、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多元化解争议

  荣昌区人社局与法律援助站、工会、企业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开展案前调解,会同工会、企业代表及时介入调解,充分了解案情,制定处理预案,向涉案企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力促企业与劳动者对争议事项开展协商,达成和解。

  去年,荣昌区一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濒临倒闭,20余人集体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工企业赔偿工资和经济补偿共计30万余元。仲裁院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立即约谈了用工企业,通过多方协同努力,在诉前化解了双方矛盾,平息了纠纷。

  三实行三个优先,畅通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尤其是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荣昌区仲裁院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处理。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当天立案、优先排庭、先行调解。对符合简易处理条件的案件按简易程序处理,实行答辩期征询制度,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在其书面认可的答辩期满后组织开庭或者立即组织开庭。2019年以来,荣昌区仲裁院共计处理了12起集体劳动争议,其中有7件通过诉前协调处理,立案受理后调解结案4件,裁决1件,涉及职工261人,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

  四推广流动仲裁庭,提高办案效率

  荣昌区仲裁院大力推广流动仲裁庭巡回办案,对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较大的争议案件,通过在争议发生地设立流动仲裁庭,现场办案,调解达成一致的,当即制作仲裁调解书,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当即开庭审理,提高办案效率。

  “流动仲裁庭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是荣昌区人社局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沿的新举措。通过流动仲裁庭办案,增加仲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普及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达到了处理一案、警示一片、和谐一方的目的,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了调解仲裁工作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