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仲裁院 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有一套
发布日期:2020-11-27                               打印本页
    近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坚定不移抓好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保障民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调裁衔接打通争议处理“最后一公里”

     2019年12月,闵行区区内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因经营异常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公司所在地浦江镇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在调解期间上门排摸企业经营情况,发现法定代表人已失联,随即填报《街镇对用人单位经营地情况确认表》,同代收案件材料一并上报闵行区仲裁院。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根据确认表的情况,直接采取上门布告张贴的方式向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有效提升了文书送达效能,缩短了审理期限。

    这是闵行区做好调解仲裁衔接工作的一个缩影。闵行区仲裁院全面铺开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工作,注重对街镇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制定《仲裁审查与申请书代收指导手册》,对于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严格落实当天调解案件、当天实施仲裁审查,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审查案件,还专门制定存疑案件多方审核制度,除当事人提供证据外,通过招退工信息、社保记录、个人所得税征缴记录、监察案件信息等方面进一步审核协议的客观真实性,有效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同时,闵行区推行区域内非本市案件先行调解预登记制度,针对区域内非本市单位用工的案件,在个人无法提供合同履行地或经营地证明的情况下,实行先行调解预登记制,有效解决劳动者管辖举证难困扰。

    2019年10月,在杨某诉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杨某在申请仲裁时声称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但除了一张无任何印章的《梅陇镇同事工作调整》打印件外,无任何其他证据。对此,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没有直接提出要求补正,而是根据杨某陈述将案情登记后下发至劳动者自述的实际工作地虹桥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该镇调解员的上门核实下,确认了其劳动合同履行地,随即开展调解工作。

    二、队伍建设致力提升专业化水平

    闵行区仲裁院积极提升队伍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为调解仲裁工作构建坚实基础。

    该院推行仲裁员、书记员等级制管理制度,形成仲裁员、书记员单独序列的业务练兵长效机制。注重仲裁业务标准化建设,形成《劳动人事争议政策法规电子文库》并持续更新,编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百问》;鼓励仲裁员撰写工作案例,形成《劳动人事争议案例选编》,不定期开展内部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将日常办案中积累的经验与劳动法理论知识相结合,撰写发布仲裁手记;引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将开庭审理时仲裁员、案件当事人的陈述实时传输至庭审系统,形成文字进行输出,切实提升了仲裁效能。
    三、区域共建释放发展新动能

    闵行区仲裁院通过区域合作签约、举办联合培训等方式,助推调解仲裁工作释放发展新动能。闵行区仲裁院与浙江省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友好合作,围绕上海与宁波两地仲裁实务差异研究主题,开展远程在线联合培训,使业务深度融合。闵行区仲裁院相继又与江苏省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徽省马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友好关系,在线举办仲裁员沙龙第一期活动,充分探讨当前“互联网+”经济下所形成的复杂用工情况。今后,三地将经常性开办沙龙,将其打造成品牌活动。

    四、小额速裁为农民工保薪护航

    今年,不少长租公寓相继“暴雷”,10月16日,闵行区仲裁院受理了一起涉及该行业企业的101名农民工的集体欠薪案件。为妥善化解争议,闵行区仲裁院将案情直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总工会,为101名劳动者委派法律援助律师;采取电话联系面交、邮寄、上门张贴等多种方式,有效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将部分庭审工作前移,实行要素式审理,多次调解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闵行区仲裁院借力信息化技术,所有文书一键生成,101份调解书和送达回证等制作打印耗时不到一小时。申请人之一的农民工王某激动地说:“现在钱要回来了,我能马上给孩子付学费了,真的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