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脱贫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0-01-13                               打印本页
  

    甘肃省把推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作为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鼓励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就近吸纳就业、扶持创办扶贫车间、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带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稳定增收,探索了一条帮助贫困劳动力快速稳定脱贫的有效途径,特别是有效破解了缺乏就业技能又因养老扶幼等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题,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发展扶贫车间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在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用工方面出台了财政奖补、金融支持、土地优惠以及其他方面的11条扶持政策。秉持扶贫车间的“扶贫”要义,坚持既扶持壮大扶贫车间数量和规模,又提升质量和社会效益,引导扶贫车间健康持续发展。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扶持创办,壮大扶贫车间规模。引导本地企业不断拓展生产流程,延长产业链,采取集中生产与家庭分散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创办扶贫车间;争取东部对口协作省市相关企业来我省创办扶贫车间或为扶贫车间拓宽销路和联系产品订单;鼓励致富能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积极创办扶贫车间。二是鼓励多领域多业态发展扶贫车间。围绕 “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大力引导扶持创办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特色手工艺品生产加工和乡村旅游服务等扶贫车间;鼓励结合当地主体产业,积极创办来料加工、工业产品零部件加工及商贸物流和营销服务等扶贫车间;坚持“内引”和“外联”相结合,既引进产业,更着力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引导扶贫车间提升产业层次。三是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扶贫车间在群众家门口的优势,把培训课堂延伸到贫困村,针对扶贫车间所需技术开展技能培训,帮助群众掌握技术,培育储备一批技工人力资源。截11月底,全省扶贫车间累计达到1952个,吸纳就业9.1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34万人。涵盖了农产品种养殖加工、服装、编织和特色手工艺品、建筑建材、商贸物流及乡村旅游服务等多个行业,在扶贫车间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月人均工资1600-3500元,年收入可达到2万元以上,真正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积极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举措,积极构筑“政策扶持、示范引领、创业培训、典型带动”四大支撑体系,全方位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走上“快车道”,成为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2016年以来,先后确定临洮县、静宁县等22个县区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总共给予4000万元的资金扶持。各县区结合精准扶贫,细化实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中存在的信息、技术、资金、场地、税费减免、服务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土地、专业化市场、美丽乡村等,着力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累计认定90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其中17个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每个给予60—18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通过国家级试点县、省级示范县和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全省返乡创业提供可复制的范例,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通过充分发挥就业奖补、扶贫车间奖补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鼓励、支持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经济实体和扶贫车间,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就业,助推家乡脱贫致富。返乡创业人员重点围绕蔬果种植、畜禽养殖、中药材栽培、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服务、手工艺品制作等乡村扶贫产业发展建设扶贫车间,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就业增收脱贫。全省返乡创业农民工累计达到22万多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9万多个,带动就业51.7万多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77万人)就地就近就业。

  三、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省政府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列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按照实施范围、岗位设置、人选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摸底,制定了《2019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精准确定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岗位设置、人员选聘、考核管理、补贴发放、工作要求、工作进度、检查验收、工作责任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印发了《关于拨付2019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加强督导调度,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解答,确保工作进度。2019年,全省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2259个,这一措施深受贫困地区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广泛拥护和认可,帮助贫困家庭和农村基层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