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聚焦能力提升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全民共享
发布日期:2019-09-30                               打印本页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策实施、就业管理、资源配置、助困扶贫的重要载体,是政府稳定就业、促进创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青岛市按照部、省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丰富服务供给,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行“一次办好”,实行“通办型”服务

  一是实行一网通办,让群众零跑腿。将对外服务的43项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受理,其中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创业补贴等36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企业和劳动者足不出户即可办结业务。目前市一网通办率达到84%7项业务实现全程无人干预的秒批二是实行全市通办,让群众就近办。自201911日起,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34项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打破了区域限制,服务对象可就近到市、区(市)、街道(镇)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青岛就业网、智慧人社APP、自助服务等渠道提交业务申请,实现全市通办、无障碍受理。目前市通办率达到80%,大大提高了服务群众的便捷化水平。三是实行一窗通办,让群众少排队。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行综合柜员制,打破原有的单一业务窗口设置方式,改变过去分窗口受理业务的做法,按照前台受理、后台监审的流程,建立窗口服务标准化体系,所有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理”。经测算,可为服务对象节省办事时间50%以上。同时,在经办窗口推行了帮办代办、自助服务、承诺告知等便民服务,配备了复印机、打印机等便民设施,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四是实行一证通办,让群众更舒心2018年以来,对全市43个服务事项进行深度梳理,本着“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要服务对象提供”的原则,取消了就业登记、创业担保贷款等21项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所涉及的49件证明材料,并做到全市标准一致、统一规范。其中,10项业务做到申请对象仅凭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办理,让服务对象办事更轻松。五是实行一链办理,让群众更便捷。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线上、线下“三口合一”一体化办理,企业只需网上登陆一次或就近到就业社保任一服务窗口即可同时办结三项业务。此外,共6类12项相关联服务事项实现了“一链办理”,如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同时办结灵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同时确认失业保险金资格,失业登记的同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等。

  二、推行“智慧就业”,实行信息化服务

  一是建设就业智慧大厅。对公共就业服务大厅进行智能改造,融合网上、掌上、自助、窗口四种办事模式,以信息流为主线,开展智慧导航、个性定制、智能自助、线上预约等服务,实现业务自主办理,让服务对象享受到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目前,市级就业智慧大厅已正式启用,人工服务窗口减少70%,窗口等待时间减少80%,窗口业务量减少40%。二是拓展青岛就业网网办功能。建设青岛就业网,全部公共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业务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创建“青岛微就业”微信公众号,实现移动端的政策发布、预约办理、信息查询、进度跟踪、办理提醒、个性化定制等功能,并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短信等,向服务对象靶向式推送社保欠费及资金到账提醒,不断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效果。三是建设全市失业人员电子档案库。统一全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标准和电子存储规范,开发了失业人员档案信息系统,对失业人员档案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实现档案的影像化管理,方便服务对象在线查找、阅读和下载打印,逐步实现纸质原始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利用。四是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目前已实现与公安、工商、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交互和信息互认共享,为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奠定了基础。

  三、推行制度创新,实行均等化服务

  一是健全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不断健全服务清单目录,强化政策法规咨询和宣传、职业介绍和指导、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档案管理等服务。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享受同等政策扶持;将包括农村劳动者、在职人员在内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服务范围。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双零家庭“一地认定,全市认可”工作机制,对户籍迁移等原因的人员无需重新认定,即可享受相关援助政策。二是实行证卡合一制度。自2018年起,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由社会保障卡取代其记载就业失业记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促进就业政策等功能。统一资金发放渠道,将失业保险待遇、各类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对登记类、认定类、服务类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仅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受理办理,取消其他各类证明材料。三是建立承诺制度。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以申请人承诺的方式代替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的,签订电子承诺书,通过窗口申请的,签订书面承诺书,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诺对因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各类资金产生的一法律责任和后果负责四是建立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制度。明确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对人员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设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为规模以上企业及用工量3000人以上的企业提供招才引智、政策对接等定制性、个性化服务。每年通过组织调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