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最优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
发布日期:2018-04-28                               打印本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委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把最优的组织资源、干部资源、人才资源、发展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化“四个意识”,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省委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进会。省委组织部先后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组织部门服务脱贫攻坚的“十项措施”。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军令状。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增加贫困县党政正职评定“优秀”等次指标。

  抓好关键少数,配强脱贫攻坚骨干力量。利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契机,在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基础上,将13名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贫困县县委书记提拔担任市州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贫困县县委书记。在今年市县“两会”中又把一批业绩突出的贫困地区县乡党委书记选进上一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统筹调配优秀干部资源,从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遴选52名年轻干部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任职,协调引进41名在湘金融单位干部人才到扶贫任务比较重的市州和贫困县挂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派19名省直单位处级干部到贫困县挂职锻炼。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择优比选1695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从重点高校定向选拔113名选调生到贫困县乡镇工作。今年1月定向招录深度贫困县乡镇公务员152名。

  夯实基层基础,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大力开展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五化”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推动47个村设立党委、8536个村设立党总支,814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党组织。建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把一大批年纪轻、素质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全省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6.3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81.4%,致富带富能人占比63.4%。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每年为贫困村选拔培养3000名左右的村级后备干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有效净化基层社会风气。通过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规范资源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等途径,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村“造血”能力。目前,全省50.6%的村集体经济超过4万元,集体经济“空壳”村比例降至9%以内。

  发挥党员作用,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在全省部署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搭建“一进二访”“双联帮扶”等载体,组织全省17万多名领导干部与193万多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探索推行“党支部+党员+贫困户”“党支部+党员+产业+贫困户”“党员+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领全省2.4万名农村党员领办创办带富项目2万多个,帮助40多万名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全面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把党员带领脱贫致富融入日常管理,将量化积分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注重派强用好,锻造脱贫攻坚一线尖兵。在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成立驻村帮扶工作办公室,今年新一轮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由187支增加到225支,全部安排在深度贫困村,各级共选派8761支工作队、2.4万名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制定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集中对省派工作队帮扶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充分传导帮扶工作的责任和压力。压紧压实县乡对驻村帮扶干部的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实行不合格“召回”制度,对不能胜任的及时“召回”。建立上下联动帮扶机制,督促派出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

  突出聚才引智,强化脱贫攻坚人才支撑。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十大支持”“十大放开”政策,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引才聚才铸才育才扶才优才工作水平。出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明确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适当放宽学历等要求,允许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将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扶持政策扩大到全省所有贫困县,今年全省财政投入7亿元资金,惠及贫困地区基层教师、医生12.5万名。近年来先后选派120名科技人才到县市区挂任科技副县长,今年新选派51个科技专家服务团、5000多名科技特派员到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服务创业,实现科技专家服务团向所有贫困县、科技特派员向所有贫困村全覆盖。探索开展“组团式”科技服务,指导永州、湘西等地组建综合科技服务团,确保每个贫困县有5名以上专业人才在村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