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等你来
发布日期:2017-12-26                               打印本页
    高校毕业生注意了,找工作?想创业?要加油助力?赶快看过来,你想要的都在这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一是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开展个性化辅导与咨询,帮助毕业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增强职业素养,提升求职就业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组织毕业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模拟招聘求职,进行职业能力测评,增强毕业生实践能力。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帮助毕业生掌握就业专项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

  二是创业引领行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创新推进素质培养、企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培训,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简化工商登记和企业开户手续,为毕业生创业提供便利。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投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毕业生创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组建创业专家服务团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毕业生提供项目、指导、场地、孵化等全方位服务。

  三是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多渠道搭建校内外资源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运用微信、微博、APP移动客户端等技术手段,向毕业生推送岗位、政策、服务等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困难帮扶力度,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推进地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新职业网、中国公共招聘网互联互通和岗位跨区域共享,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捷服务。

  四是就业帮扶行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实名制精准服务。未就业毕业生也可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动登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有就业需求的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五是权益保护行动。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指导帮助申请政策的毕业生做好材料准备、手续申报等事项,及时兑现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帮助解决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实际问题。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纠正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