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从2013年起,全省“三支一扶”人员均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还为“三支一扶”人员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强化专项经费保障。2016年以来,四川省人社、财政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十三五”期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进行部署,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明确,今后省财政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0.8万元提高到1万元,新招募人员体检补助标准由每人240元提高到460元,岗前培训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40元提高到1500元。新增在岗培训补助项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三是拓宽期满就业渠道。制定实施“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推荐报考选调生、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优惠政策,给予服务期满创业人员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近年来,服务期满人员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并呈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