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2016-11-24                               打印本页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政策、优化服务、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江苏省多措并举创新思路 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江苏省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民生幸福工程等全局性工作来谋划,将扶持大学生创业、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等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考核指标,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推进举措

在促进毕业生就业上,坚持政策引领,服务跟进去年以来,江苏省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实施就业援助、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规定。为让好政策早落地、见实效,省人社厅党组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目标考核、经费投入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全系统强有力的推动,确保政策落实和目标实现。尤其注重抓好毕业前和离校后两个时间节点精准发力。一方面,与高校合作共建校园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向校园延伸,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点对点推送信息,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与毕业生实时共享。注重借助各类社会力量和服务载体,精心组织各具特色的专业性、行业性招聘活动,积极促成供需对接。今年以来共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803场次,3.96万家企业提供54.32万个就业岗位,进场洽谈大学生45.87万人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2.73万个,参加见习人数1.73万人。另一方面,通过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互联网+”技术手段,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重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就业帮扶计划,建立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工作机制。今年先后组织近2万名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0.44万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帮助0.3万人实现了就业创业;举办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367场次,提供岗位22.38万个

在引领毕业生创业上,针对创业的不同阶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创业前重在“帮”。在创业者行动之前,免费提供政策解读、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6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培训,帮助毕业生提高创业能力。创业初重在“扶”。积极运用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并将大学生开设“网店”纳入扶持范围。目前有2151人次大学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2.35亿元。创业中重在“补”。对大学生初次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对初创实体成功孵化的,给予创业载体孵化补贴;对带动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目前有2.23万人次大学生享受各类财政补贴3151万元。创业后重在“减”。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免税政策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以及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就业的,给予税费减免。目前享受税收优惠2243人次、1015万元;享受行政收费减免2447人次、181万元。创业促进重在“奖”。建立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每年遴选500个优秀项目,由省财政按照创业项目10万元/个、创意项目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对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60万元的奖励。这些举措大大激发了大学生创业热情,1-10月扶持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2.44万人,同比增长了24%

 

湖北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引领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要求举全省之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社厅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探索形成了“一二三四”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做实一本台账,提供精准帮扶。省人社厅及时做好与省教育厅的数据交换,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分解下达到各市县,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媒体致信广而告之,张贴公告到村到社区,微信短信点对点联系。同时,积极与公安、工商、社保等数据比对,动员一切力量摸清未就业毕业生情况,为分类指导、个性施策奠定基础。

二、实施两个项目,激发创业热情。一是实施大学生创业无偿扶持项目。省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在校和毕业3年内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几年来,累计安排1亿元扶持了2834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带动社会风险投资6.8亿元。二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项目。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补贴资金,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孵化基地创业,给予每年最多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全省共认定了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3家,扶持创业企业1695家,带动各地公办、民办公助等形式建立创业孵化基地800多家。

三、建立三项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湖北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指标,将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纳入对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考评体系。二是建立保障机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资金、项目引领资金、工作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各地实行结果导向的就业资金分配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对在湖北就业创业的,不分户籍、生源、院校,一视同仁、一体对待。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加强跟踪反馈和督促整改,以问责追责促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四、织牢四张网络,优化工作格局。一是部门联动协作网。以省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为载体,会同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发力,形成了党政总揽、人社主管、部门支持、全省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高校就业工作网。会同教育厅出台高校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意见,在全省高等学校设置大学生就业工作机构,按1:500的师生比配备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入得了门,找得到人,做得了事。三是公共就业信息网。连续3年共安排了3亿元资金加强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已建成贯通全省的“湖北公共招聘网”、“湖北人才网”和“湖北就业电子地图”,实施“互联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将信息化服务延伸到高校和企业,充分利用微信、手机APP等新型平台发布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实现数据一统、终端多元、就近就地、便民便捷。四是人力资源服务网。注重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与各个企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建立岗位信息采集制度,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服务大企业直通车等专项招聘和“荆楚校园行”等进校园活动时,有企业跟随,有岗位提供。

 

辽宁省强化责任综合施策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辽宁省今年就业形势更为复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重点,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调整完善了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并首次把各市市长和54所省属高校党委书记及校长列为成员。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属高校签订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对各市、各高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省人社厅会同教育厅严格落实监督、指导、协调责任,加强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合力。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校企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建立起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核心的就业工作联动机制。省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各市政府,结合产业布局及产业园区发展,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省人社厅、教育厅联手开展了各类进校园招聘会和就业创业典型报告活动,促进校企、人岗对接,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创业。省工商局动员民营企业,省卫生计生、商业、农委、民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高校,有针对性为大学生提供了就业岗位和创业支持。今年以来,全省举办招聘会4600余场,发布岗位信息57.7万个,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手册》3万多册向毕业生发放。

三、搭建“三个平台”,提供高效服务。搭建了岗位信息联动网络平台,将省就业网及各地征集的就业岗位信息直接向校园网络发布,并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载体进行推送。搭建了校企对接平台,定期组织高校走访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详细了解园区发展规划及用人需求,引导高校与园区开展“订单、定制式”培养和人才输送。搭建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按照各高校毕业生数量和分布情况,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进校园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能力测评和创业模拟,并为学生毕业后报到、档案管理和就业创业提供跟进式帮扶,实现校门内外就业创业服务无缝衔接。

四、实施“四项工程”,精准促进就业。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人岗对接工程,向每一名有就业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高频率的岗位对接机会,结合不同区域、不同求职需求,召开了各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301场,提供岗位14万余个;实施创业引领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创业场地援助、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及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全省共引领近3千名大学生创业,带动1万余人就业;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针对能力不足或专业受限的未就业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和“就业见习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丰富就业本领,共计帮助近万名未就业毕业生,有半数以上实现了就业;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将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就业援助对象,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等帮扶措施进行有针对性重点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残疾等困难毕业生采取兜底性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