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打印本页

根据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科目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160

96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建筑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二、请各地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