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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打印本页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3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心系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文化艺术的发展、普及、推广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等职责,主要业务侧重艺术服务、艺术普及和艺术研究领域工作。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部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能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2023年第二批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2023年6月8。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应聘人员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须填写《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sfzzxrenshi@126.com邮件标题要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人只能报名1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原则上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是否开考。笔试总分100分,达到60分(含60分)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足3人的,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递补。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需携带的原件及相关材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信息虚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产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考察小组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需要将进行延伸考察。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七、本次招聘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曹老师

咨询电话:010-63462576

联系邮箱:ysfzzxrenshi@126.com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72号

邮编:100054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