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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打印本页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松辽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松辽局监测与科研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松辽局监测与科研中心隶属松辽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负责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则取消聘用;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松辽局门户网站(http://sljg.mee.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代码-姓名-登记表,及《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3),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代码-姓名-汇总表,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于2023年6月9日18时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hi.yongzhe@sl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照实际人数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资格初审结果和考试安排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松辽局门户网站(http://sljg.mee.gov.cn)发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审核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第1-4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5号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后进入笔试考场。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总分值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采取适当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仅设置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以在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出现的空缺,可以在该岗位的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松辽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和松辽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电话:0431-80586010  0431-80586016    

邮箱:shi.yongzhe@sljg.mee.gov.cn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888号

十、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431-8058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