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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2023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0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成立于2019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围绕国家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聚焦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发展重大战略与政策拟订、创新驱动和创新创业活动组织等领域,聚焦数据要素属性与权益、定价与交易、市场发展与规范、共享与安全保护、技术标准与法治化理论和制度研究,以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等领域,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研究参考,为区域和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工作

部门

岗位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招聘

人数

备注

1

综合管理处

研究岗1

博士

研究生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5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0202 应用经济学

1

京外生源

2

综合管理处

研究岗2

博士

研究生

0703 化学、

0710 生物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1007 药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

京外生源

3

综合管理处

研究岗3

博士

研究生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5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0202 应用经济学

1

京内生源

备注:上述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六)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影响期内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cidd_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如张三-1860000000-研究岗1。

3.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需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

4.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也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

采用笔试(100分)、结构化面试(50分)、深度测评(5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10:1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深度测评人员名单。入围结构化面试和深度测评人员应以邮件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相应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结构化面试、深度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C座

咨询电话:010-63906912

咨询邮箱:cidd_zhaopin@163.com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