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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3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以下简称“生态总站”)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等任务。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国际交流处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引进与示范岗位1名。

(二)岗位简介

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等新技术引进、集成与创新应用;负责国外农业环境保护先进政策与机制的研究与借鉴。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和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具体条件

1.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生态学(0713)、农林经济管理(1203)专业博士研究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日期),身体健康;

3.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具有“三农”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国际合作工作经历。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17:00。

2.提交材料:(1)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2022年6月3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eeaoffice@163.com),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 “岗位名称”。逾期未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3.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未进入考试范围人员不再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测试应聘人员能力水平。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我站组织的专业笔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人员当天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或工作经历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四)确定聘用人选及网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上报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经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入职和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我防控,保障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196398  

   真:010-59196399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13层,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邮  编:100125)

电子邮箱:reeaoffi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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