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招聘公告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1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于2004年2月由中编办(中央编办复字[2004]22号)批准成立,系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

质监总站主要职责:受委托组织全国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对各地区民航专业工程监督站的业务工作进行督查,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民航专业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民航专业工程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和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受委托承担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开标评标的驻场服务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和机场运行技术专题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受委托承担民航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受委托承担民航专业工程的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民航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作为阶段性任务,承担北京新机场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具体工作。

现根据我站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党纪干事岗位1名、人事管理岗位1名、技术管理岗位2。(工作地点为北京市)。

二、岗位性质

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三、岗位要求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具有团队意识;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北京市户籍;

7.人事档案完备。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21 年度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及个人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ijian6405@163.com。邮件主题以“岗位-姓名-专业”命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以附件方式发送,登记表等材料命名方式同邮件名称。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我们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入选参加笔试人员持以下材料,笔试当天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1.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8月上旬进行专业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进入面试;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8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笔试占30%、面试占70%),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招聘结果,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电话: 64055959-7011;64055959-7010。

邮箱:zhijian6405@163.com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21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