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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2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三定规定,医管中心主要负责研究医疗技术规范标准,对医疗机构评价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等。工作地点两处,分别为国家卫生健康委西直门办公区和知春路办公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详见《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热爱卫生健康和医疗管理事业。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年龄不超过35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4.学习教育经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毕业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2021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能适应高强度工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写作、数据分析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日期:20215812:00。
  2.报名方法:请下载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2,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gjygzx@ncmsa.cn。注意:请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社招+岗位名称+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专业”,同时发送WORD和PDF两个版本。

3.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医管中心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医管中心内部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医管中心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环节不收取费用,通过考试者得体检费用自理。
  (四)联系电话:010-68791998、1677、168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