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招聘公告

南京地质调查中心2021年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1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直属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是集地质调查、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承担华东地区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地质调查资料信息的接收、保管和服务工作,受委托承担华东地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监理工作。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9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需求见附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资质、工作能力及招聘公告中公布的相关要求。

4.应聘人员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招聘程序

1.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仅限定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按照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计划总量的1.2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成绩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应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于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4.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通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5.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对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8.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求职材料发至邮箱njzxrsc@mail.cgs.gov.cn(所有材料放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位-专业-学校”,打包压缩后发送,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审核)。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

(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需提供的材料

(一)应聘人员登记表(附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3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学位、奖励、资格证书

(四)本、硕、博期间成绩单,发表论文的封面和目录等材料复印件

(五)附2和附3提交电子版,其它附件材料汇总为一个文件,提交PDF版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勿投递材料原件。

(三)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听电话或回复短信,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7891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