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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2019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为审计署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审计署信息化建设及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国家批准成立的高等院校参加统招统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户籍的考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3. 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

6. 应届毕业生需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7.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详见《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2019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岗位表中,研究生专业分类参《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确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九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上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和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1317:00应聘人员应在此日期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邮寄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联系方式详见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方式》(附件2

邮寄材料清单如下:

1、《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2019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论文、公开发表文章、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外语、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

5、要求京内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中,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学生)或北京户籍的招聘位,需提供相关户籍信息复印件(包括户口本扉页和本人页)。

6、各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可扫描)请于报名截止日17:00前发至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招聘电子邮箱itzhaopin@audit.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毕业院校

(二)资格审查。

20201上旬,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结果,以及笔试、上机测试和面试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面试和上机测试的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上机测试、面试和体检。

20201旬,在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内进行笔试、上机测试和面试。笔试为纸质试卷,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计算应聘人员笔试和上机测试成绩合计分数(笔试上机测试成绩分别50%、15%计算),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上机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35%、15%)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审计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将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将按规定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

(三)笔试、面试和上机测试均由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无指定复习材料。

(四)应聘人员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为便于联络,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

(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