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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0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现面国内外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六个部门,分别是综合管理部宏观经济研究部战略发展研究部海关基础理论研究部海关政策研究部国际海关研究部主要承担海关综合性发展规划研究,海关宏观管理政策、重大业务制度及业务改革研究,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研究,与海关工作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形势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接收部门、岗位条件和面试比例等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经我国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状况;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相关要求。

五、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材料发送邮箱yjzx@customs.gov.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写明姓名+毕业院校+报考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20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学历和专业等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聘”(以下简称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七、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确定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626;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13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马甸办公区),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