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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运研究所2017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中国工运研究所(同时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名称)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围绕有关劳动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会等方面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为工会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总工办发〔2011〕4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国工运研究所决定面向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3名研究人员。  

  1、劳动经济研究室调研岗位1名(限京内生源);  

  2、劳动法律研究室调研岗位1名;  

  3、职工权益研究室调研岗位1名。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3个职位均要求应聘人员为2017届博士研究生毕业。其中:劳动经济研究室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劳动经济学;劳动法律研究室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经济法学、法学理论;职工权益研究室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应用社会学、人口学。  

  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7年4月16日17时止,以报名材料到达邮戳为准,逾期不再补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工运研究所公开招聘研究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链接此处),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将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请提供在读证明)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章)2-3篇,连同填写好的《报名表》,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运研究所;收件人:时银龙;邮政编码:100865。  

  《报名表》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同时发到邮箱:gyyjs@acftu.org.cn。  

  报名咨询电话:010-68591957  

  2、笔试、面试、体检与组织考察。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各岗位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若出现面试人选放弃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笔试、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应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笔试和面试于5月上旬组织进行,有关事宜将在全总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学术论文三项加权后产生综合成绩(成绩通知应聘人员),各职位综合成绩第1名作为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职位全部参加考试者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3. 公示招聘结果,办理备案手续。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网站:www.mohrss.gov.cn、www.acftu.org;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同时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中国工运研究所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国工运研究所  

                                                                2017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