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1-22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与时俱进、顺势而为、主动求变,促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互动、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协调互动。

    《意见》立足制度创新,明确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优化服务、融合发展、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提出要构建形成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环境更加完备,全社会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人才、技术、知识、数据资源更加雄厚,有利于新供给与新需求衔接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措施。一是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主动适应新动能加速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速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二是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在新兴经济领域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三是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促进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进一步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强化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四是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调整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通过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完善采购等支持新技术应用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支持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强化向实体经济聚力发力的意识,积极运用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立足创新驱动,依托“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实体经济升级,使传统产业在与新动能融合中形成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品和服务价值链,焕发新活力。加快新旧动能平稳接续、协同发力,促进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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