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18-11-09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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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海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同时部署对各市、州人民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根据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度考核通报中反馈的问题和各地治欠保支工作形势,为了进一步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考核细则》明确了责任分工、责任单位,重点加强了落实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以及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考核力度,加大相关项目的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导向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部署能够真正落实落地。

    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8年底组织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