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出台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
发布日期:2018-09-18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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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正式发布。这是浙江省台州继2017年《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发布后,针对社会事业专项领域人才所出的政策,为该市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制度供给。

《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包含学科建设、平台搭建、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工作服务保障等人才关注的核心要素,覆盖人才引、育、留、用的各个环节,构建全方位的社会事业人才发展生态体系。政策注重与《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核心内容无缝衔接、有机互补,政策举措多、含金量高,呈现5大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按需引育重点人才(团队)类型,根据社会事业领域的差异化需求,明确了教育、卫生和宣传文化三大领域的人才引育重点。

二是注重发挥学科与平台聚才用才作用,在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知名专家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完善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引育留用的载体设计。

三是坚持向管理要绩效,在人才引进流程、编制管理、薪酬分配、绩效激励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进一步向学校、医院等用人单位放权,激发用人单位引才育才积极性。

四是做大做强本土人才基本盘,通过建立优秀青年人才结对培养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培养硕、博士研究生等措施,加强本土人才培养。

五是注重保护本土人才的积极性,在政策享受覆盖面上,逐步实现本土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同等待遇。进一步放宽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奖励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享受对象的资格和范围,激励人才长期扎根台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