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发布日期:2018-09-12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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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原来年度进人计划限制,直接办理调配手续;省人社厅不再对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公示进行前置审核;建立厅内协同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大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是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年度新进人数计划使用期限延长至次年6月

《通知》指出,省属事业单位于每年11月,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总数空缺情况,编制年度新进职工人数需求计划。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需求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单位,允许在年度正式进人计划下达前,可根据单位计划进人预案新进人员。考虑到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时间性特征,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使用期限延长至次年6月。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用完后,还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的,可不受原来计划的限制,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相关进人手续,也不需用人单位办理追加进人计划手续。

高校可自主组织招聘所有人员

《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外,其他招聘公告、招聘次数、招聘组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全部由用人单位自主实施,省人社厅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公开招聘实施前,主管部门将招聘公告通过邮箱发送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只根据招聘公告配置报名系统,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对具体内容不再进行前置审核,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公告内容的合规性负责。

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办理调配手续

《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公务员、事业身份的人员、交流的处以上人员以及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办理调配手续,其他人员按规定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后办理调配手续。妥善解决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配偶子女就业、身份编制问题。

哪些人才属于高层次、急需紧缺急需人才?此次公布的《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实施细则》予以明确: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以及其他紧缺、急需经申请认定的人才。省人社厅将定期发布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目录。

建立厅内处室协同服务制度

改革前,用人单位普遍反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复杂、环节多、周期长。

改革后,人社部门内部强化协调合作,每周集中办公,会办研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只要向其中一个部门递交材料就可以获得相关服务。取消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等材料。

缩短办事时限,设定不同环节办事时限,并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特别紧急事项,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对公开招聘方案完成备案审核并反馈主管部门,1个工作日内完成招聘公告和报名配置并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1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手续办结后,需要取回的书面材料除要求现场取回外,一律在办结次日通过EMS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