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阶段性调整社保政策 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发布日期:2018-06-05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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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减负增效,福建省开展阶段性社保政策调整:

一是2017年起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从1.5%再降至1.0%,全年减征约22.03亿元。该政策执行到2019年4月30日。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企“护航行动”以来发放补贴3.78亿元,惠及企业数4.12万家,职工146.08万人。 

二是将2015年起执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为全省企业减负约5亿元。

三是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向参保所在地人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与征收机关签订协议并提供担保,可以缓缴不超过一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