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8-03-12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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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交通大学聘请的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英国拉夫堡大学Bucur Mircea Novac教授、西北工业大学聘请的德国凯泽斯劳滕工业大学Nicolas R.Gauger教授获得陕西省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标志着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在陕西省正式实施。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陕西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实施省份,省人社厅、省外专局牵头,会同省外办、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外国人才签证的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持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省级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申请材料,可获发5至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外国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各类签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手续全程在线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可为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加急办理签证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完善了外国人才的评价标准,扩大了人才签证的发放范围,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建立起了外国人才资质、签发人才签证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等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的机制。(独萍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