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项制度”严防社保基金安全风险
发布日期:2018-02-08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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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人社厅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约谈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社保基金工作人员行为打出一套制度“组合拳”。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巡查规定》明确了广西社保基金安全巡查的主体、范围、内容、权限及程序等内容,为避免监督同级“不敢不愿”的现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约谈办法》分别对约谈的主体、对象、情形、程序和约谈后的跟踪等作出规定,强调了各级政府在社保基金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分别对挂牌督办的主体、对象、情形、督办通知书抄送单位、解除挂牌督办程序和对拒不按要求办理督办案件等作出规定。(彭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