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7-08-22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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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把就业扶贫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通过核准信息、加强培训、劳务协作、强化服务、扶持创业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一是准确识别服务对象。逐一核实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摸清每个贫困劳动力的个人情况以及就业创业意愿。定期更新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全面落实帮扶政策,按月统计就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宁夏本地户籍农村贫困劳动力总数为14.77万人,经核实已就业2.9万人。

二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实施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市场需求和贫困劳动力意愿,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培训新模式以及“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新机制,精心打造机动车驾驶、回族刺绣等深受广大农村贫困劳动力欢迎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不断提高技能培训的精准度。截至7月底,全区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4万人。

三是继续深化劳务协作。积极与福建、内蒙、江苏、浙江等省区进行劳务合作对接,达成劳务协作、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合作协议。鼓励外省企业来宁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对贫困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的享受宁夏培训、社保补贴政策。对外出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建立省际劳务扶贫协作关系,由就业地人社部门持续开展跟踪服务,促进区外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截至7月底,农村劳动力实现区外转移就业20.2万人,同比增加8.7%。务工人员月均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

四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针对移民村建档立卡群众比较集中、外出就业困难的特点,积极与用工企业对接,累计帮扶3000多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五是开展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积极打造全国就业扶贫示范基地,通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荐遴选,如意纺织、中银绒业等31家企业入选全国就业扶贫基地。自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已创建145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通过优先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鼓励各类就业扶贫基地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六是加强分类帮扶。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年龄特点和就业培训意愿,主动上门为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建档立卡贫困群体就业援助政策,自治区购买70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3500个用于山区9县农村特困劳动力中通过市场竞争无法实现就业人员的托底帮扶安置。

七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建设,通过资金奖补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功能,帮助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创业梦想。加大农村电商培训力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开展网络创业。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帮助贫困地区创业者解决创业融资难题。加大对建档立卡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