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组建企业集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发布日期:2017-01-20                               打印本页
浏览次数:

    为解决事业单位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等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地通过大力推进组建企业集团等方式,推动各类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长期以来,辽宁省一些复合型事业单位在履行公益职能的同时,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些职能已可以逐步由市场主体提供。这些事业单位不仅占有大量政府资产、以政府名义举借大量债务,在现有体制机制下还存在人浮于事、效率不高、不公平竞争等问题。省政府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结合地方特点,改变以往事业单位分兵突围、各自为战的改革模式,创造性地通过整合事业单位组建国有企业集团,来推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根据事业单位资产规模、职能履行、主体业务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考虑,选择资产优良、市场前景较好、主业相近的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周密制定组建方案。去年以来,省政府已经批准成立了省交通投资集团、水资源集团、环保集团、地矿集团、工程咨询集团、城建集团和粮食集团等7个省属企业集团。

    组建企业集团带动了一批事业单位转换体制机制,可以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通过将一批事业单位转为企业集团,政府再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向企业集团采购公益服务产品,改变了原有公益服务只能由事业单位提供的单一供给模式,丰富了公益服务的提供主体形式。在事业单位退出的公益服务领域,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将逐步进入填补空白,不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有助于提高公益服务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原有巨额的政府财政资金沉淀在事业单位中,未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在组建企业集团后,这些资金作为企业资金投入市场,通过资本运作产生吸纳效应和辐射效应,必然会带来巨大的拉动作用。

    辽宁省委、省政府将把组建各级企业集团,作为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效手段,筹备组建其他省属企业集团。同时,辽宁省还要在各市推广组建企业集团的改革方式,逐步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向深入。(关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