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力促商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有序
发布日期:2017-01-18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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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海省人社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逐步推开商保机构参与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精神,制定出台《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服务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业务,激发经办服务活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按照时间进度,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2016年度委托经办服务考核工作;二是依据考核得分情况向商保机构拨付大病医疗保险年度经办服务费用;三是推进青海省全面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拓宽监管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的方式,不断规范商保机构经办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时兑付,达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相互制约、多方监督、引入竞争的高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