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与冀藏陕宁4省区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发布日期:2016-11-29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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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与河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昆明正式签署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合作协议》,标志着云南省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的覆盖范围由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向西北等地延伸扩大。

    截至目前,云南省共与上海、广东、吉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新疆、新疆建设兵团等16个省市区签署了《合作协议》,实现了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结算效率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提升,方便了群众。

    云南省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7年来,在全省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基础上,实现了“个人账户全省漫游”和“放开异地就医两定机构重新定点的限制”两大突破。截至目前,云南省开通异地就医定点的医药机构共5211家,其中,省内4908家,省外303家。全省异地就医累计结算1255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82.09亿元。

    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过程中,云南省人社厅结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新要求和新特点,以服务异地安置退休、长期驻外、外出务工和转外就医人员等不同人群的异地就医需求为目标,坚持“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的设计模式,完善工作经验,创新经办管理方式方法,研发先进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从制度设计、流程制定、系统运行等方面全力保障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破解了参保人异地就医垫付报销难、执行政策难、就医监管难、核实查处难等“四难”问题,既保证了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也从管理上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监管和运行。(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