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署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6-06-22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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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河南人社厅从2016年6月17日至7月24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专项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河南省人社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