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27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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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出说明:《办法》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全省各乡镇的卫生与计生人员可以申报高级职称,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

    由于受条件限制,长期以来,乡镇基层卫生人才存在晋升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难、提高待遇难问题,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及其积极性发挥,不利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此背景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卫计委在对省外情况和全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广泛调研的基层上,起草了这个《办法》,经大范围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该《办法》,并于4月起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的出台实施,可充分调动基层卫生计生人才的积极性。通过乡镇有效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制度的实施,广大基层卫生计生人才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可得到客观评价,待遇得到提高。其次,将有助于稳定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通过乡镇有效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制度的实施,可以让广大基层卫生计生人才感受到在基层卫生计生岗位工作,有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从而增强基层卫生计生岗位的吸引力,进一步稳定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

较以往相比,《办法》对云南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行分层次评审,并对省、州、县、乡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条件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了分类指导和要求。《办法》规定,乡镇及以下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取得乡镇有效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也可按照云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规定,参加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取得云南全省有效的高级职称。其次,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仅在全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卫生计生机构聘任有效,并兑现相应待遇。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卫生计生机构的,须参加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申报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后方可聘任,涉及晋升的,同级别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履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另外,在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要求方面,将学历条件放宽至中专对口专业学历;在业绩条件方面,突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危急重症与疑难病例的鉴别诊断、抢救处理和转诊能力;在论文要求方面,不作硬性要求,只作病案分析报告和专题技术报告方面的要求。(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