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长三角“协同仲裁” 让服务“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4-05-24                               打印本页

近日,安徽滁州、浙江嘉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成协同仲裁庭,通过“云开庭”方式共同审理一起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这是自沪、苏、浙、皖四省(市)正式实施《长三角区域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以来,浙皖两地按照标准规范,首次实现异地合作办案,合力推动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此次皖、浙两地协同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曾就职于滁州某公司,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因申请人现定居浙江嘉兴,就近在嘉兴申请仲裁。经滁、嘉两地仲裁院联系对接,按照异地收案、跨区联调、协同仲裁等规范,共同决定组成协同仲裁庭处理该案。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分别在滁、嘉两地参加庭审,两地通过线上顺利完成庭审活动,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跨省维权成本,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近年来,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后与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杨浦区、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平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合作共建关系;与上海青浦区、江苏吴江区、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签署联合调解合作协议,挂牌运行“长三角联合调解中心——滁州站”;与南京都市圈十市区常态化开展争议难点研讨交流等,携手长三角兄弟市(区)同向发力、互惠互利,协力共同维护长三角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